人世間的無常,年齡越大,越能夠體會,

我現在不想死,覺得還沒活夠,

也捨不得因為我的離去而令愛我的人傷心難過,

但是生死有命富貴在天,是生是死也只能聽天由命,不是我可以決定,

人生再精彩也終須一別,遲早要 kick the bucket ,任誰也躲不過,

心中就算有再多的糾葛,再多的牽掛,再多的不捨,也只能放下,

說得容易,這做起來又是多麼的困難。。。

 

中國人忌諱談死亡,認為是觸霉頭,

這觀念根深蒂固到我現在才敢寫這方面的感想,

一邊寫還一邊覺得會不會寫完就出事了,

如果真的有什麼三長兩短,

那就只好說老祖宗的忌諱有道理,

那你們以後就千萬要牢牢記住這個教訓,

不要再跟我一樣鐵齒談死亡了~

如果事情真的這樣發生,

記得通知蘋果日報,因為這個故事滿酷的,

好好一個人,因為在部落格PO了一篇跟死有關的文章,

結果就死了耶~~ 這樣的巧合值得報導一下~~

也藉由媒體告訴各位話真得不能亂說唷!!!!

 

如果我死了,請不要太傷心,因為我在哪裡都可以過得很好,

想我的時候,就想想我曾經耍過的寶,說過的笑話,

然後堅強快樂的活下去,如果你願意,我們下輩子繼續當朋友。

 

不用燒香也不用拜拜吧~什麼東西都不用燒給我,汙染空氣的事情我不喜歡。

不過如果真的在陰間有這麼需要的話,我若有托夢之類的,那還是照辦好了!

至於要拜我什麼,嗯,其實也不用特別拜,

如果願意就吃飯時呼喚我跟你們一起吃飯就好了~

如果怕鬼,那沒揪也沒關係,反正我應該也是會交新朋友挺忙的。

如果不放心,還是想要拜,那...

我現在滿腦子都想著台灣小吃+新鮮海產之類的東西,

不然就先這樣,有別的想法出現的話,我再來update~

 

個人覺得花大錢辦喪禮這件事情,好像不是很有必要,

如果真的要追思會之類的,不如辦個趴替還有趣點,(我是認真的),

何必這麼嚴肅兮兮的,又花不少錢在詭異的殯儀館辦奇怪的儀式,

更不用請政要名人提什麼輓聯匾額之類的東西,

他們明明就不認識我,這種虛應故事的東西,要來幹嘛?!

勞名傷財,廢物一個,要處理掉又是垃圾一件,

是說家人都希望往生者能走的風光,

不過我其實不太理解這樣的風光是有多風光.....

基本上我就是很不喜歡殯儀館那種詭橘的氣氛,

尤其是台灣民間信仰那種叮叮咚咚叫來叫去哭來哭去的儀式,

不如就三五好友,大家聚聚吃吃飯,聊聊天,就像往常一樣,

然後就送我去燒就好了,(這個要來送,因為我可能會害怕)

喪葬儀式是可以免除,

但是建議可以在臉書上開個粉絲專頁,

然後邀請我的朋友們都來加入粉絲,

鼓勵大家來留言給我,現在科技這麼發達,

我想我在陰間應該也是可以上網看留言,

至於回留言,可能沒辦法,需要我回應的人,試試看"擲茭"好了~

 

骨灰就看是要灑大海還是有人有興趣留著,我無所謂,

有興趣留我骨灰的人,給個建議,不用去找葬儀社買貴鬆鬆的骨灰罈~

你看這個,才$19.99,經濟又實惠,還有我喜歡的粉紅色,多好!!

如果可以,不要放去靈骨塔,因為又是浪費錢,

調查統計放在靈骨塔的那些平均50年後就變無主了~

(就是等你們也都死了,就沒人來看我的意思)

我的理想是你們可以去坐豪華郵輪環遊一下世界,

免不了要流幾滴眼淚的,不如也順便出去"鬆一下",

(我的保險金應該是夠大衛帶著爸媽跟弟弟去玩吧!?

甚至應該也夠再多帶幾個,不然你們也可以自費,

反正我就死這麼一次,也沒有下次了~ 多點人比較熱鬧~)

然後看哪裡風景不錯,四下無人時,可以偷偷把我灑在那裡,

不用一次全倒下去啦!

一方面是一次全倒太過明顯容易被抓包,

另一方面是我很貪心哪裡都想去,不如就東灑一點西灑一點...好嗎?!

 

我的遺物,能用就用,能捐就捐,千萬別燒給我啊~~

至於我的身體,把所有堪用的器官都捐出去,

反正我已經沒有感覺,也用不到了,就捐吧! 

如果已經支離破碎,那也不用花錢請化妝師把我縫回去之類的,

不用這麼麻煩,直接燒掉即可,反正再怎麼縫也不會美啦~

 

如果我死在台灣,可以考慮馬上聯絡慈濟,捐贈大體給醫學生切切學習吧!

不過如果我爸媽在,我得考慮他們的感受,所以讓他們當下再做決定!

如果忍不住太傷心而做不了決定,那就捐吧!

讓我這麼性感誘人的胴體給醫學生們練習一下總是不賴,

不然他們老是切一些老先生老太太的多無聊....

不過如果我死的時候已經是老太太了,

那就算他們倒楣吧~

 

其他關於錢的事情,如果只有我死,那大衛還可以幫忙處理,

如果我們兩個一起死,哇~那爸媽就發大財有點麻煩了~

可能就是要麻煩會中英雙語的朋友幫忙一下,

基本上就是稅報一報 (對~加拿大死人也要報稅),

財產處理處理,保險領一領,就降~

 

關於KAMI,那,麻煩夏宇當監護人好了~

你們決定KAMI的去留,看是要去跟比貓做兄弟,

還是替KAMI找個好人家 (不要送回SPCA啦~)

 

其他,好像目前想不起來,

喔~還有~ 我很愛你們,這不用多說惹吧?!!!

(揪咪)

 

ㄟ~~我不是來搞笑的~~請認真看待我的遺言,好嗎.....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齊小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